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
性質:改建
建設單位: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學工業園區,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5分公司(原201分廠),磷霉素車間1041A廠房內,中心地理坐標:E123°5'52.20",N41°44'0.79",地理位置圖詳見圖3.2-1。
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與完成時間:遼寧省環境科學研究院,2016年7月
環評審批部門、審批時間與文號:沈陽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2016年8月17日、沈環保經開審字[2016]0125號
開工時間:2016年10月
竣工時間:2018年9月
調試時間:2021年6月1日-2021年9月1日
排污許可證申領情況:證書編號為91210100243490227Y001P
2021年6月,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5分公司(原201分公司)成立了本項目的驗收工作小組,本項目驗收工作正式啟動,并委托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負責本項目的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工作。2021年6月29日,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了現場勘查,制定了驗收初步工作方案,與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一同進行了自查,并結合環評及批復等相關資料以及現場建設情況編制了驗收監測方案。2021年7月2日-3日,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了驗收監測工作。沈陽澤爾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現場核查、檢測結果編制了本驗收報告。
驗收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性文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1)生態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公告2018年第9號,2018年5月15日;
(2)環境保護部,《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2017年6月1日;
(3)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2015年6月4日;
(4)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2018年1月29日;
(5)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2015年12月30日;
(6)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1]688號,2021年12月13日;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1)遼寧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6年7月;
(2)沈陽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關于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沈環保經開審字[2016]0125號,2016年8月17日。
項目概述
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位于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學工業園區,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5分公司(原201分公司)磷霉素車間1041A廠房內。磷霉素鈉系列產品作為東北制藥集團重要的主導產品之一,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副產品為含甲苯鹽酸。含甲苯鹽酸處理難度較大,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為實現廢棄物資源化和廢棄物減量化,本項目新增鹽酸蒸餾,降膜吸收塔等設備對含甲苯鹽酸進行技術改造,以提高社會效益。本項目投資450萬元,占地面積112.5m2,年產鹽酸9013.97t/a。由于集團內部調整需要,現將201分公司改名為205分公司,本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及地點均未發生變化。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分公司鹽酸技改項目位于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學工業園區,東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5分公司(原201分公司)磷霉素車間1041A廠房內,本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E123°5'52.20",N41°44'0.79",,地理位置與環評一致,地理位置圖詳見圖3.2-1。廠區東側緊鄰細河九北街,南側為空地,西面為鐵路,北面緊鄰沈西六東路。項目周圍無集中居民區、商業中心、學校、軍事管理區等環境保護目標。環評編制期間,項目周邊林臺村、后馬村、大牤牛和二牤牛已完成搬遷、前馬村和三牤村正在搬遷中,截至目前已完成搬遷。
建設內容及工程組成
本項目依托廠區內磷霉素車間1041A廠房中預留地進行建設,占地面積112.5m2,新增鹽酸生產裝置1套,主要對磷霉素生產線副產品含甲苯鹽酸進行蒸餾,制備精制鹽酸。本項目組成包括主體工程、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其公用工程、部分儲運工程及環保工程依托現有工程(已通過驗收),故本次驗收范圍為精制鹽酸生產線及其配套新建設施。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4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的6.67%。本項目勞動定員4人,為企業內部調節。工作制度采取四班三倒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時間為7200小時。
水源
本項目生產不用水,無新增員工,用水主要為冷卻循環水和小型降膜器補充用水,總用水量4350t/a,其中冷卻循環裝置補充量3600t/a(12t/d),小型降膜器補充量為750t/a(2.5t/d)。
(2)排水
冷卻循環排污水:冷卻循環排污水屬于清凈下水,通過廠區內管線直接排入廠區內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污水處理站出后排入沈陽市西部污水處理廠。
蒸汽冷凝水:本項目使用蒸汽對鹽酸進行加熱,蒸汽不與物料直接接觸,蒸汽冷凝水經過廠區內管線直接排入廠區內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污水處理站出后排入沈陽市西部污水處理廠。
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文件,并結合驗收調查情況可知,本項目變動情況如下:
1、生產工藝:與環評相比,本項目實際生產工藝由樹脂吸附改為蒸餾,但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量未增加,故不屬于重大變動。
2、環保措施:氯化氫治理措施與環評相比增加了一套小型二級降膜吸收器,提高了氯化氫處理效率,減少氯化氫排放量,故不屬于中的大變動。
綜上,本項目的生產工藝、環境保護措施未發生重大變動。
環境保護設施
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
廢水
本項目廢水包括冷卻循環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小型降膜器排污水。采取的治理措施:冷卻循環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小型降膜器排污水通過管線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沈陽市西部污水處理廠。
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蒸餾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采取的治理措施:產生的廢氣經過管線排入小型降膜器內進行吸收處理,在通過真空泵排入磷霉素鈉車間現有降膜處理措施處理達標后,經30m高排氣筒排放(DA011)。
固(液)體廢物
由于本項目生產工藝改變,固體廢物由廢樹脂改為蒸餾廢液,采取的治理措施:企業為減少污染物排放,決定對廢液進行綜合利用:利用濕式氧化工藝將蒸餾廢液轉化為磷酸三鈉產品。
企業于2018年6月27日取得《關于<高難廢液應用技術綜合處理及資源化項目>項目備案證明》(沈開發改備[2018]62號)。目前高難廢液項目環保手續正在開展,本項目產生的廢液暫存于廠區內液體廢物貯存池內(已通過驗收,見附件4),待高難廢液項目環保手續齊全并建成后,廢液則作為其原料進行綜合利用。
調試期間廢液每天產生量為2t,每個貯存池容積為800m3,總容積4000m3,能夠滿足本項目廢液貯存需求。
噪聲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于風機、車間泵體等設備運行。采取的治理措施:將設備置于生產車間內、隔聲減振,風機采取軟連接。
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規范化排污口、監測設施及在線監測裝置
本項目已在廢水及廢氣排放口設置排污標識牌,符合排污口規范化相關標準要求。
環保設施投資及“三同時”落實情況
環保投資
本項目環評估算總投資37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5萬元,占總投資的6.76%。本項目實際總投資4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的6.67%。
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總排口出水pH值7.2~7.3,懸浮物最大日均值為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為37.2mg/L,化學需氧量最大日均值為171mg/L,氨氮最大日均值為0.521mg/L,氯化物最大日均值為896mg/L,總氮最大日均值為3.52mg/L。其中,pH值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二級標準,其他污染物排放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廢氣
(1)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1041—a廠房排氣筒氯化氫最大排放濃度為1.88mg/m3,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特別排放限值。
(2)無組織廢氣
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晝間噪聲在52~54dB(A)之間,廠界夜間噪聲在42~47dB(A)之間,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及調查結論
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環保設施運轉正常,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無不良天氣因素影響,監測結果可以代表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排污水平。
1、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蒸餾過程中產生的氯化氫廢氣。采取的治理措施:廢氣先經過一套小型降膜處理后,再依托磷霉素鈉車間二級降膜吸收+水洗+堿洗+深冷+碳纖維吸附+分子篩處理系統后通過30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有組織氯化氫排放濃度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無組織廢氣氯化氫排放濃度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水
本項目廢水包括冷卻循環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和小型降膜器排污水。采取的治理措施:冷卻循環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和小型降膜器排污水經管線排入廠區內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沈陽市西部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
驗收監測期間,污水總排口出水中pH值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二級標準,其他污染物排放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3、噪聲
本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于風機、各類泵體等設備運行。采取的治理措施:將設備置于生產車間內、并采用隔聲、減震墊減振,風機采取軟連接。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蒸餾廢液。采取的治理措施:企業為減少污染物排放,決定對廢液進行綜合利用:利用濕式氧化工藝將蒸餾廢液轉化為磷酸三鈉產品,符合相應標準后進行外售。
企業于2018年6月27日取得《關于<高難廢液應用技術綜合處理及資源化項目>項目備案證明》(沈開發改備[2018]62號)。目前高難廢液項目環保手續正在開展,本項目產生的廢液暫存于廠區內液體廢物貯存池內(已通過驗收,見附件4),待高難廢液項目環保手續齊全并建成后,廢液則作為其原料進行綜合利用。
綜上,項目的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的廢水、廢氣、廠界噪聲均達標排放。項目在開工前編制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并得到沈陽市環境保護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批復,運營期環境保護措施均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得到落實,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通過竣工環保驗收。